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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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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特别是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充分调动广大党政干部和教职工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验,分析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扎实做好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升我校师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素养,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开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立项工作。

一、课题申报基本要求

1.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的研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以及实际问题,以前瞻性研究、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研究指导工作实践,为强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2.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研究范围包括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建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工会工作、纪检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学文化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工作等。选题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实用性、创新性和科学性,对学校的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指导作用。

3.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限一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课题负责人发表的论文应为第一作者。

4.申请人原则上要按照课题选题指南中的项目进行申报,自拟题目申报者,若选题新颖,立题依据充分,内容具体、有创新,方法步骤可行,符合上述研究范围的,经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评审会评审通过者,亦可准予立项。

5.课题的研究要紧密我校情况。过去已经立项但未结题者,不允许再次申报。

二、课题申报与申报程序

1.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和学科优势,认真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立项申请书》,电脑打印(一式三份)上报所在单位。

2.各单位对所报课题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写出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统一排序后,由各单位统一送交校党委宣传部(并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电子邮箱:xuanchuanbu@hrbuts.edu.cn)。

3.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立项实行评委会评审制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立项申请书》的论证等情况,负责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综合评审,并公布立项课题。

三、课题管理

1.党委宣传部对课题研究全程履行管理职责。

2.课题立项后,研究人员务必按照立项的设计,做好研究工作,及时总结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对各课题组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对课题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于开展不好的项目,予以撤销。

3.课题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结题时要撰写研究报告,并将结题的其他佐证材料(论文、著作、课件等)一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验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组或课题负责人须书面报党委宣传部,经同意后方可按变更方案执行:

(1)变更课题主要负责人;

(2)变更课题名称或研究内容做重大调整;

(3)课题延期完成。

四、课题类型、研究经费及使用管理

1.研究课题分三类: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重点资助课题经费为2000元。一般资助课题经费为1000元。鼓励各职能部门及各单位匹配研究资金。

2.经费使用管理参照学校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报时间:2017年9月1日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剑锐

电 话:86390038

地 点:西区新教学楼E区2022室

附件:

1.哈尔滨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立项申请书

2.哈尔滨理工大学2017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选题指南

3.申报2017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排序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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