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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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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

为了详实记录学校2017年基本办学情况,系统总结学校2017年的建设与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编纂《哈尔滨理工大学年鉴》(2017卷)(以下简称《年鉴》)。为了做好《年鉴》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鉴》编写工作,按要求做好本部门的组稿和编纂工作,客观地反映本单位2017年的各项工作情况。做到主题鲜明,点面结合,语言简练。既要简洁地反映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更要以反映信息价值大的内容为重点,对本部门工作较突出的方面、对学校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方面可作重点介绍。

二、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年鉴》编纂的组织工作。《年鉴》按自然年度记载,即从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在本《年鉴》记载时限内,凡属反映学校各方面情况的重要资料,如学校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和全校及各部门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情况、党政管理等各方面取得成果的文字、数据、图片、图表等均属《年鉴》收录范围,要认真记载。

(一)党政及直属部门收录内容为:1. 2017年度工作,主要包括部门概况、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2.重要资料及重要数据统计表(把本部门分管的业务进行汇总统计)。3.重要规章制度。4.由部门负责评选申报的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名单。5.由部门负责组织参加的校级以上活动获奖名单。6.具有历史意义和长久存查价值的其他信息资料。

(二)各教学单位收录内容为:1.2017年度工作,主要包括学院概况、党建工作、学科建设、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术交流、学生工作等。2.重要资料及重要数据统计。3.学院特色工作,专项工作等。4.具有历史意义和长久存查价值的其他信息资料。

四、《年鉴》的编纂的内容以部门2017年工作总结为基础,突出本单位的亮点和特色。语言要求选词准确,不含糊其辞,不随意褒贬,经得起推敲。各部门要对撰写的内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认真校对,减少错误。

五、请各部门于2018年3月12日前完成《年鉴》编纂工作,将审阅表纸质稿(附件1)下载打印,经本单位撰稿人和审稿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党委宣传部校史年鉴办公室,地址:西区教学楼E区2022,联系电话:86390038,联系人:张强。《年鉴》电子稿请在哈尔滨理工大学年鉴群(QQ:225282438)中发送至张强收(各单位编纂人员工作如有变动,请新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加入学校年鉴群)。《年鉴》电子稿正文一律用Word文件输入,正文为5号宋体。如编写时采用了Excel格式,报送时需转换成Word格式。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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