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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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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挪威教育科研部关于教育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参与教育或开展研究活动。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为10-12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资助期限为10-12个月

3.选派规模

10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14,000挪威克朗/月),一次性安置费10,000挪威克朗;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article/1129

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8

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2.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挪威导师邀请信,获得挪威导师邀请信。

3.语言要求:

申请人与挪方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对方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四、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请拟申报人员于4月30日前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名 ,确定人选后于,于2018年5月1日至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挪威互换奖学金”。

学生申请人应提交《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经学院及相关部审核批准,上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师申请人需提交《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赴国外访学及进修申请表》(见附件),并上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各受理机构统一受理本地区(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4.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8/2019年度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一)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8年5月8日前将全部对外联系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cluo@csc.edu.cn

联系人:邵杨

    联系电话:86390084 新主楼E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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