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校内学生社团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内社团,包括原校级社团、院级社团及新成立社团。
二、备案要求及流程
请原各级各类社团对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成立条件进行自评,如符合学生社团成立条件、有明确指导教师和业务主管单位,可以在准备好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社团章程草案、《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注册备案审批表》(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安全责任书》(附件3)《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成员名单》(附件4)、2020-2021学年工作计划草案等7种材料后向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提出备案申请。
(一)原有学生社团的备案及流程
原有学生社团准备好7种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确定是否同意该社团成立或继续开展活动后提交至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进行备案审批。有关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业务主管单位存档,一份按有关要求交至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备案审批。
(二)新成立学生社团的备案及流程参照原有学生社团的备案及流程进行。
三、有关要求
请原有学生社团业务主管单位于2020年11月9日(周一)12:00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西区新教学主楼E420,南区三号楼512),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邮箱:xsst@hrbust.edu.cn,由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进行备案。学校将统一发文公布备案后的学生社团名单,公布名单中的学生社团认定为正规社团,可开展相关社团活动,未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学生社团自动撤销解散,不得继续开展相关活动。名单公布后一学年内,学生社团如有变更,应于一周内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并报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备案。
四、联系人
张 奇,电话:0451-86390062;汪作琦,电话:0451-8639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