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处)、直属单位,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2号公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黑龙江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我校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关闭。
2.医院、食堂、公寓等服务部门(单位) 工作人员及物业安保员、保洁员、驾驶员和巡逻保卫人员等一律佩戴口罩上岗。
3.切实做好各楼宇、班车的通风和消毒等防范工作。
4.各类论坛、培训、宣讲、演出、赛事、招生考试等大型集体活动一律取消,确需举办的必须经哈尔滨理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
5.对重点疫区预定来校人员一律劝返;从重点疫区到校的人员需向各单位信息联络员报告登记并按规定采取必要隔离观察措施。
6.如实上报自1月10日以来,进出武汉及湖北的情况(包括经武汉及湖北进入黑龙江省的、现在武汉及湖北的、经武汉及湖北现在外省的);自1月10日以来,接触过武汉及湖北人员的情况。若有上述情况,要上报详情(师生姓名、乘坐交通工具、目前居住地及身体状态等)。教职工要报告给处级主管部门,学生要报给辅导员,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情况汇总工作。
7.全校师生取消去疫源地区的行程,取消一切走亲访友和聚餐聚会活动,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电子拜年方式送祝福。
8.学生不允许提前返校。作为一项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具体开学时间请广大同学关注学校主页通知。
9.广大师生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防护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接触流浪猫狗、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
10.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有关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以上通知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理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